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
(合同编号: )
合同当事人:
出卖人: ;
注册地址: ;
营业执照注册号: ;资质证书号: ;
法定代表人: ; 联系电话: ;
邮政编码:
委托代理人:× 地址:×;
邮编:×; 联系电话:×。
委托代理机构: ;
注册地址: ;
营业执照注册号: ; 资质证书号: ;
法定代表人: ; 联系电话: ;
邮编: ;
买受人: ;
住所(址): ;
国籍: ;性别: ;出生年月: ;
[身份证]:
邮编: ;联系电话: ;
【委托代理人】×; 国籍:×;
住所(址):×
邮编:×; 联系电话:×
委托代理机构:×
注册地址:×
营业执照注册号:×; 资质证书号:×
法定代表人:×; 联系电话:×;
邮编:×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及其他有关法律、法规之规定,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、自愿、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:
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。
出卖人以 方式取得位于 、编号为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。面积 平方米,规划用途为 ,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
月 日至
年 月 日止。
出卖人经批准,在该地块上投资建设 商品房。
该项目的有关批文如下:
1、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
颁发机关: ;编号: ;
2、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
颁发机关: ;编号: 号;
3、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》
颁发机关: ;编号: 。
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
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 。
1、该商品房作为现房,出卖人已于200×年×月×日向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备案。
2、该商品房作为预售商品房,已取得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核发的《武汉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,编号为【武房开】 号。
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
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 【幢】 单元 层 号房。
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主体结构为 结构,建筑物地上层数为 层,地下层数为 层。
该商品房的用途为 ,层高为 米。该商品房户型结构为 房 厅×厨×卫,封闭式阳台×个,非封闭式阳阳台×个(见附件一)。
该商品房[合同约定]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,其中,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,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(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)
如无特别约定,该商品房在建筑材料、设计、防火、给排水、隔音、照明、节能、车库等方面均应当符合有关的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。
×。
第四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所在项目的基本情况
1、绿地率 %,道路建筑面积×平方米,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,社区居委会用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;
2、停车场建筑面积×平方米;
3、会所建筑面积×平方米;
4、其它:停车位数量按政府规划要求配比;道路以出卖人交付为准。
第五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
该商品房不属于政府定价的商品房。
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:
1、按建筑面积计算,该商品房单价为(人民币)每平方米 元,总金额(人民币)×千×百×拾×万×千×百×拾×元整。
2、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,该商品房单价为(人民币)每平方米×元,总金额(人民币)×千×百×拾×万×千×百×拾×元整。
3、按套(单元)计算,该商品房总价款为(人民币)×千×百×拾×万×千×百×拾×元整。
4、本房价所含配套费特指水、电、燃气初装费。电话、网络及本商品房所在辖区有线(或数字)电视初装费等由买受人入住以后向相应的经营管理单位缴纳,并办理开通手续后方可使用。。
出卖人不再向买受人收取该商品房房价款外的费用。 |